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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7/11/02 9.9k 阅读 162 点赞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制定了青住金规字〔2017〕6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该规范性文件针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注销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转移或封存、启封手续的三个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裁量基准,每个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基准分别按照单位违法情形的程度(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为进一步细化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权的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