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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失智等级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政策问答

2024/07/30 1.8w 阅读 531 点赞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长护失能失智等级评估?

答: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已达六个月或预期持续六个月以上,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失智参保人。

二、如何申请失能失智等级评估?

答:申请人申请失能失智等级评估的,应提供失能失智相关的病历材料,直接向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青岛医保”小程序提出申请。

三、评估流程主要包括什么?

答:主要包括评估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提出结论、公示与送达等环节。

四、评估时限为多长时间?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估流程增加了结论公示环节,评估结论在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达。

五、什么级别可以享受长期护理待遇?

答:长期护理保险失能失智评估等级为三级、四级、五级的参保人或失智评估等级为重度失智的参保人,可享受长期护理待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