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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关于开展新会员吸纳工作的通知

2025/05/29 8.8k 阅读 143 点赞

各相关单位、教育界同仁:

青岛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04年3月成立,由青岛市教育局主管,青岛市民政局登记管理。作为推动青岛教育扩大对外开放进程的重要平台,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的指导和各理事、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协会在搭建国内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桥梁,促进教育资源共享、理念交融与人才培养,助力青岛市教育对外开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壮大协会队伍,提升我市教育国际交流水平,现面向社会新发展一批协会会员。诚邀有志于推动青岛教育国际交流事业发展的单位和个人加入协会,共同为青岛教育扩大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一、申请范围

单位会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社会机构等,其中学校包括但不限于驻青高校、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外人文特色学校及建设计划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有国际友好学校或港澳台“姊妹学校”的中小学、幼儿园等。

个人会员实行邀请制,由两名会员或1名理事推荐,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积极参与推动本协会事业发展、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接受本协会的任务。其中,营利性组织须与本协会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

4.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及与教育相关的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受邀加入本协会的个人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本协会章程;

3.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热心协会事业发展、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接受本协会的任务;

4.在教育国际交流及与教育相关的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

5.须有两个会员或一个理事推荐;

6.满足本协会对个人会员的其他要求。

三、会员权益

1.优先参与我会主办、协办、支持的各类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会议、沙龙、讲座、研讨、展览、培训等活动;

2.优先享受国际教育交流领域的政策和信息咨询;

3.加入我会的国内外教育交流合作网络,获得我会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机会,享受相关合作资源;

4.支持和推广会员单位的公益活动和优质项目;

5.获得在我会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公共平台上宣传推广优秀案例、经验机会;

6.获得评选青岛市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机会;

7.享受本协会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服务项目。

四、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填写《青岛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申请表》(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pdf版扫描件,压缩文件以单位规范简称命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2.材料审核:协会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3.颁发证书:由协会为正式会员颁发会员证书,纳入会员管理体系。

五、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17:30

联 系 人:肖建兴

咨询电话:0532-85912975

电子邮箱:qdeaie0532@126.com

      附件:青岛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申请表.xlsx

青岛市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