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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3/08/21 2.0w 阅读 153 点赞

各区(市)教体局、团委、司法局、税务局,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推动宪法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学生的宪法素养和法治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全面加强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

2.持续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设立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以2023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图文课、录播课、直播课、互动视频课等宪法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请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律等课程和晨读、班会等时间,利用信息技术教室等资源,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学生在校通过网页端完成学习答题,严禁将“宪法卫士”有关学习和答题以任何形式安排家长完成。

(二)开展宪法法治教育系列比赛活动

1.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素养竞赛。请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基础上,结合学生日常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素养竞赛不仅限于知识竞赛,更注重对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治能力的考察)等活动。普法网设立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普法网将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总决赛演讲比赛。

2.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大赛。今年普法网新设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可以个人、团队或单位为作者报送,设优秀奖20名,由教育部普法办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国进行展播。请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广泛发动干部师生制作法治动漫微视频,深入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地位、作用、主要内容等,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3.开展模拟法庭大赛。模拟法庭视频作品应围绕贯彻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聚焦校园欺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问题进行设计,突出教育意义,符合庭审程序,总时长20分钟以内。

4.开展“我身边的税收故事”征文大赛。征文可以结合近年来税收改革发展成效,讲述自己经历、看到或听到的税收故事;可以结合税收发展史,讲述税收的变迁与发展;可以通过身边的税收案例,阐述税收的作用和意义;也可以通过故事表达对税收新政策的认识感受等。文章须为原创首发,未在任何报刊和媒体发表,体裁不限,小学组300-600字,初中组600-800字,高中组800-1000字(征文稿件填写在《参赛作品信息表》中)。大赛设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其中,面向学校设优秀组织奖10个(不限组别),面向学生每学段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10个,获奖学生可获得证书及相应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奖金由市税务局提供)。

请各区(市)教体局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三个组别分别遴选参加演讲比赛优秀学生各1人、素养竞赛优秀学生各1人、法治动漫微视频各1-3个,模拟法庭大赛代表队各1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遴选参加演讲比赛、素养竞赛的优秀学生各1人,法治动漫微视频1个。“我身边的税收故事”征文数量不限。参加演讲比赛的学生,需提前录制演讲视频。参赛学生所在学段以2023年9月以后为准计算,在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将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请各区(市)、各学校于9月6日(星期三)前完成遴选推荐工作,并将演讲比赛、素养竞赛、法治动漫微视频大赛和模拟法庭大赛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djyjfgc@126.com,视频光盘报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相关材料已发邮箱的,无需重复报送。“我身边的税收故事”征文大赛《参赛作品信息表》请报送至wsbdssgs@163.com,学校集中投送或个人投送均可。(相关要求及表格见附件1-8)

(三)开展宪法法治教育课例及典型案例征集评选

1.开展“法治好课”评选。要在开齐法治知识课程基础上,统筹校内、校外师资和课内、课外两个阵地,开发法治优质课程,提升法治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今年面向全市征集小学、初中、高中(不含中职)三个学段“法治好课”,并推荐参加省级“法治好课”评选。请相关学段承担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在职教师,按照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的法治教育专册内容打磨课例参加评选。符合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其他法治课程,也可推荐报送。区(市)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送数量待省明确各地市工作指标后另行通知。

请各区(市)、各学校务必于10月12日(星期四)将报名材料和视频资源报送至青岛市教科院(市北区济阳路7号)文德楼203室。(相关要求及表格见附件9-11)。

2.开展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评选。要强化法治教育实践,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结合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特点,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提炼形成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案例主要包括在法治教育实践中活动、课后服务、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场景,字数3000字左右,可另附案例相关视频或图文素材。案例应具有创新性、普适性和全国推广价值,避免报送讲座授课、地方展馆参观学习、歌舞表演等不具有创新性或全国推广价值的案例。

请各区(市)、各学校提报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至少1项,于10月12日(星期四)前发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邮箱qdjyjfgc@126.com。(相关要求及表格见附件12-13)

(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

12月为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今年将举办第四届校园法治文化节。请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精心安排,通过“宪法晨读”及系列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等形式掀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高潮。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并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干部师生和家长负担。

请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于12月14日(星期四)前将2023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阶段性总结(含开展情况、主要亮点、困难问题)及2024年工作建议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各项具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做法(含照片)、活动动态资讯、普法讲座、学校案例、师生作品等请及时上报。各级比赛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优秀个人和作品等进行表彰,通过青岛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云课堂及官网、官微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推荐普法网和山东教育卫视融媒体矩阵等发布。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刘凯菁、吴艳,联系电话:85912932,电子邮箱:qdjyjfgc@126.com,办公地址:市南区闽江路7号2309室。

“我身边的税收故事”征文大赛联系人:张笑歌、郇翔宇,联系电话:58256886、58256772。

“法治好课”报送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32-87076063。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88819617。

附件:1.法治素养竞赛推荐选手信息表

          2.“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推荐选手信息表

          3.法治动漫微视频推荐信息表

          4.模拟法庭大赛推荐代表队信息表

          5.“我身边的税收故事”参赛作品信息表

          6.“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视频制作要求

          7.法治动漫微视频制作要求

          8.模拟法庭视频制作要求

          9.“法治好课”申报表

         10.“法治好课”推荐汇总表

         11.“法治好课”制作要求

         12.2023年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模板

         13.2023年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推荐表

                 青教通字〔2023〕97号.doc

青岛市教育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

青岛市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3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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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