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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重要时间节点社会宣传项目)

2026/03/24 2.6k 阅读 380 点赞

资格预审公告(重要时间节点社会宣传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3-25 10:26:10 字体 大 中 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要时间节点社会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根据社会宣传有关部署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围绕重大主题和重要专题宣传内容,计划在全年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百千万工程”“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文化元素”等系列主题,组织设计制作主题宣传画、短视频等作品,通过城市地标建筑电子宣传大屏、户外电子大屏、户外广告牌以及固定宣传栏等平台载体,开展主题灯光秀、展播主题宣传画和短视频等社会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全面提升珠海城市形象与传播影响力。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规受到行业惩戒;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从业资质证明、以往项目案例材料、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从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按照《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6年4月3日18点(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10室。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756-2229801。

  六、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6年4月9日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10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0756-2229801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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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