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方案的通知》(粤府教督〔2014〕23号)精神,经学校自评、县级评估、市级复查,认定四会市南江学校、四会市岭南学校、四会市星辰实验学校、四会市衡立实验学校、广宁县城东学校、广宁县钱学森学校、肇庆市碧海湾学校、肇庆市致远实验学校等8所学校为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希望上述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办学设施,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肇庆市教育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