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未经备案的账户不得用于收费。如遇收费账户变更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更新报备,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现将我市市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情况公示。
肇庆市教育局
2022年9月6日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未经备案的账户不得用于收费。如遇收费账户变更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更新报备,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现将我市市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情况公示。
肇庆市教育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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