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政策解读

哪些人可以享受定期抚恤?

2015/10/12 1.0w 阅读 318 点赞

(1)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①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②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③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2)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其遗属可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3)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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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