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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2004年10月实施的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什么将原“革命伤残军人”改称为“残疾军人”?

2015/10/12 1.1w 阅读 57 点赞

因为“革命”两字带有感情色彩和主观倾向,不符合法言法语的要求,故在新公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将“革命”两字去掉。将“伤残”改成“残疾”,一是为了与《国防法》保持一致,因为《国防法》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主要立法依据之一。二是将患精神病的有关人员列入评残范围,军人致残不都是因伤,有的是因病致残。因此,新版伤残证书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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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