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2025/06/20 1.5w 阅读 295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时,禁止取用地下水”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取用水户的取水许可证并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注销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特此公告。

序号

取水单位名称

取水许可证号

1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黑河分院

C231101G2021-0006

黑河市水务局

2025年6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