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要指示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要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质量效率的客观要求。
二、出台目的及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目录》的出台有利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强化公开时效,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出台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19〕106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目录。
四、公开内容
本目录按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要素,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用能权交易、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等7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55项具体公开事项。
五、咨询电话
0532-6620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