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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审管”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2023/10/19 1.7w 阅读 538 点赞

一、制定背景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活动》,我市创新开展“信用+审管”工作模式纳入省试点项目重点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审管”工作方案(试行)》。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活动揭榜项目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审管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提升审批服务能力和监管精细化水平,营造“诚信得便利,失信受制约”的政务服务新环境。

四、适用范围

本次改革采用试点先行方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在全市推开,首批选取西海岸新区和莱西市开展改革试点, 其他区(市)可视情推进卫生健康“信用+审管”工作。

五、重要举措

(一)畅通审管信用信息共享渠道。一是打通了青岛市卫生健康信用服务平台、青岛市审管一体化平台和山东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三方数据,实现信用基础信息、信用承诺信息、承诺履约情况、信用等级结果等数据信息实时共享调用。二是在青岛市通用审批平台、青岛市审管一体化平台同步开放信用等级查询端口,申请人和审批部门业务办理过程中可在线查询监管部门评定的信用等级结果;业务办理结束后,监管部门可通过青岛市卫生健康信用服务平台接收申请单位的行政许可等信用基础信息和信用承诺信息;三是完善审管信用信息归集推送功能,明确将审批产生的行政许可等信用基本信息、信用承诺信息、信用承诺履约情况,以及监管部门产生的信用评价等级、行政处罚、预警信息等纳入审管信用信息共享范围。

(二)建立“信用+审管”工作机制。一是审批环节,推行信用承诺审批,明确适用信用承诺事项范围和信用承诺措施。对选择信用承诺方式申报的申请人,在线核查申请人信用状况,对信用等级高的申请人依据《信用承诺实施清单》提供优先受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远程踏勘等便利化服务,让审批更高效。二是监管环节,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相关领域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紧密结合,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落实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度和监管效能。

(三)探索实施信用核查闭环管理。推行事前信用承诺,鼓励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内容作出承诺,审批部门依法做好信用承诺实施情况和承诺履约情况的记录,对审批后发现承诺内容不实或承诺不履行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管双方依职权作出依法撤销原行政决定或给予行政处罚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同步推送至卫生健康信用服务平台,作为卫生健康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实现承诺全程留痕可追溯的闭环管理。

六、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咨询电话:0532-662000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