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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30 1.3w 阅读 55 点赞

一、出台背景

前期,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印发了《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青岛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3年7月1日,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五个方面14项具体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聚力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完善研究明确具体事项牵头部门工作机制,主动公开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督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落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办。

五是完善监督保障,坚持惩处问责与正向激励并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正向激励机制,关心关爱基层一线干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