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规定
根据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54号)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2023年未缴费月份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逾期将不予办理补缴。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坚持自愿原则,并且不受限户籍,您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保缴费均可。
参保范围: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 55 周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
以上均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标准
我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最高月缴费金额为21207×20%=4241.4元/人;
最低月缴费金额为4242×20%=848.4元/人。
四、办理渠道
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申报社保费补缴,申报完成后,就可以通过以下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费款缴纳。
五、缴费方式
(一)线上渠道
可以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税税通APP(“个人办税”)、 微信 (“城市服务”)、支付宝 (“市民中心”)、云闪付(“城市服务”)、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
(二)线下渠道
1.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选择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9家经办银行柜台进行缴费。
其中: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同时开通了网上及手机银行办理业务;招商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银行开通了手机银行办理业务。
2.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办税服务厅、社保医保大厅的税务窗口、进驻政务审批大厅的综合办税服务厅完成社保费的缴纳。
3.可使用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缴费。
需注意:如选择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缴费的,需先与上述经办银行签订委托扣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