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人民检察院、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