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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建青岛市技工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023/03/26 3.3k 阅读 116 点赞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行业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6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相关专业专家作用,加快推进技工教育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促进全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组建青岛市技工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指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市教指委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建,下设市教指委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专家组由所辖各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组成。市教指委办公室设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以国家职业分类和技工院校专业分类为依据,分别组建若干专业类教指委和工作推进教指委。委员由我市技工院校、行业企业、高等院校、教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20人。委员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聘期三年,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前6个月为预聘期,预聘期内工作合格后转为正式委员,并发放聘书。委员在聘期内从事教指委相关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可参照省市级课题进行认定。

按照“突出重点、分批组建”原则,今年先期组建思政教育(含心理辅导)类、智能制造与智能装备类、数字与信息技术类、新能源与交通运输类、康养生活服务类、现代商贸流通类等6个专业类教指委和产教融合类、技能竞赛类、教材管理与使用、院校规范管理等4个工作推进教指委(见附件1)。6个专业类教指委分别对应思政教育(含心理辅导)、以高端装备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产业(职业)集群、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职业)集群、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的交通运输产业(职业)集群、以健康生活服务业为重心的现代服务产业(职业)集群、以创新为重点的商贸流通产业(职业)集群。

二、工作职责

(一)专业类教指委主要围绕服务青岛市先进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需要,重点对接青岛市24条产业链,对技工院校探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等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价和服务。具体包括:

1.开展技能人才需求分析,提出技能人才培养要求;

2.参与技工教育工学一体化专业(课程)教学标准体系建设、教材建设和数字资源建设,指导技工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实施;

3.指导技工教育示范项目建设,推广优秀经验做法;

4.参与技工院校教学质量评价,指导师资培训、技能竞赛、实训基地建设;

5.组织开展行业企业调研,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6.组织课题研究,指导开展专业教学及职业培训交流活动等;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工作推进教指委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组织、推动技工教育产教融合、技能竞赛活动、教材管理和使用、院校规范管理等工作开展,加强工作交流、协调,实现在重点工作上的新突破。

三、委员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自觉从加快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高度,充分认识技工教育教学指导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技工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公正廉洁。

(二)热爱技能人才培养培育事业,熟悉技工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并从事相关专业(职业)领域工作满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其中,行业企业委员应熟悉本行业政策、产业发展状况及技术变革趋势,一般应具有参与相关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建设的工作经验;学校委员应熟悉专业教学和教学管理,一般应具有参与技工教育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育教学、教材、技能竞赛、规范管理等建设的工作经验。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围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改革发展需要,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承担并统筹协调相关力量完成教指委工作任务。

(四)优先推荐市级技工教育机构负责人;在学制教育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技工院校校长;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专家;在专业(职业)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技能,并具有校企合作经验的行业企业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全国、全省技能大赛评委,全国、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委或获奖者等。

四、推荐遴选流程

(一)由本人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2,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二)各推荐单位汇总后需填写青岛市技工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4月20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信箱(联系人:段立焱,联系电话:82669596,电子邮箱:qdzys00@qd.shandong.cn),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或邮寄)至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推荐人员情况和我市技工教育专业设置实际,经组织遴选,公示后适时公布首批委员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技工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培养造就更多的技能名师、青岛匠星,为弘扬我市技工教育做出更大贡献。

(二)严格把关,确保委员推荐遴选质量。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推荐人选,突出重点,优中选优,切实把思想道德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热心教学研究工作的人选推荐上来。要严格审核推荐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广泛发动,支持委员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选积极申报。要创造条件,强化服务,支持委员在保障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市教指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为我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首批青岛市技工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类别.doc

附件2:青岛市技工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

附件3:青岛市技工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doc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