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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办法

2022/03/03 1.6w 阅读 499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要求,切实锻造干部队伍“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作风能力,3月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出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提高群众诉求办理质量为抓手,持续强化为民服务主动性精准性实效性,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办法》共有五章二十条,强调群众诉求办理应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便捷高效、标本兼治、多元化解的原则,清晰界定群众诉求办理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范围,对来自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12329公积金热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效能投诉热线、“好差评”评价系统、微信公众号六个渠道的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工作要求、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办法》规定,群众诉求按照诉求源头确认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在收到转办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沟通确认诉求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同时,要针对一定时期内群众反映集中、多次投诉、容易引发舆情且转办责任处室长期未得到根本性解决的问题,建立群众诉求重点问题督查办理工作机制,持续增强督查督办效能,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好群众诉求。

《办法》强调,要定期对群众诉求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持续加强分析研判,积极从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服务制度等根本上解决问题,形成有效的闭环整改提高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群众观点,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全体干部转作风、强能力、抓落实、促发展,扎实推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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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