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督促单位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是通过网络、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受理职工投诉举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二是与社保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情况进行排查,对未开户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理;三是与财政部门联合执法,利用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对单位的监督检查;四是与人民法院加强工作联动,积极推进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依法将恶意逃避执行的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2021年第一季度共立案425件,为616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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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力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2021/04/27 8.5k 阅读 55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