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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的通知

2024/09/18 1.6w 阅读 313 点赞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参加宣贯。

附件: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宣贯的通知.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程萌凯,联系电话:8506180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