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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产权型人才住房分配程序的通知

2024/04/17 6.2k 阅读 178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建发〔2023〕18号)相关规定,现就调整产权型人才住房分配程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新增项目集中分配程序

各区(市)首次配售的新增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的配售申请,统一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发布配售公告,面向全市人才集中分配,项目所在辖区的人才优先选房,选房结束后其他区(市)人才依次选房。

二、优化全市统筹房源常态化分配程序

集中分配后的剩余房源纳入全市统筹房源库,按月进行常态化分配。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每月1日公布可售房源,月底前完成选房工作。全市统筹选房遵循“同批选房,无房优先”的原则,无房人才优先选房,选房结束后有房人才依次选房。

三、其他

分配程序调整后的报名、资格审核、排序公示及选房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配售公告为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