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我局拟公布我市2024年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申报资料(见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
3.单位资质证书;
4.技术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本通知第二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1月31日前报送至“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服务中心”(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泰山路108号202室,电话:0532-82803955)。
2.《2023年度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延用至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起,各单位严格按照《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求执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