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北区及胶州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所在辖区2023年改造项目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审核,现对《关于公布青岛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的通知》(青建办字 〔2023〕1号)部分小区(楼栋)进行调整。请市北区、胶州市据此做好调整后小区(楼栋)改造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尽早完工。
附件:2023年市北区、胶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清单部分小区(楼栋)调整表.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通信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