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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期间,哪些政策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2026/01/13 9.0k 阅读 176 点赞

一、参保人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期间和等待期内不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自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之月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享受类别发生变化的,按不同待遇享受类别时间段分段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二、参保人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已取得无限额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可以同时享受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待遇,其他人员不得同时享受住院、门诊等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三、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办理联网登记,开展照护服务。自登记之日起,参保人按规定享受护理保险待遇。联网登记之前发生的费用,护理保险资金不予支付。

四、参保人在床期间,在本市定点医院发生的门、急诊(急诊留观时间不足24小时的)医疗费,经定点护理机构审核同意,相关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护理保险医疗服务结算范围;急诊留观时间超过24小时或不足24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

五、护理保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护理和照护服务等相关费用,不得支付应由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应由第三人负担的相关费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