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参保职工王先生办有糖尿病合并症的门诊慢特病,去定点的社区医疗机构拿药时,报销金额比上次要少,是什么原因呢?
糖尿病并发症属于有限额病种,病种限额为3500元,起付线以上、限额内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2%。经查询,王先生2025年6月报销比例为92%,且病种限额达到3500元限额,7月报销时,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按70%比例进行报销,因此王先生报销相同的药,本次报销金额比上月少。
温馨提示:我市门诊慢特病政策实行按病种管理,现有67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分为限额和非限额病种。一个年度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如下: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报销88%、86%,超过病种限额标准的部分报销50%;在一级和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