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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部署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 筑牢老年人“钱袋子”安全防线

2025/10/21 9.2k 阅读 376 点赞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要求,切实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防范化解资金风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10月21日下午,青岛市民政局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两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专题会议,分别以线上视频形式面向各区(市)部署监管工作,以线下会议形式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召开6家存管银行工作部署会,构建起“上下联动、政银协同”的监管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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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向各区(市)的线上部署会议中,市民政局明确了全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时间节点与核心任务。随后召开的线下政银协同会议,进一步细化了账户管理、风险防控等实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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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明确,此次监管工作将重点聚焦押金、会员费两类资金的管理,养老服务费预收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单个老年人押金不超过月床位费12倍,单人会员费不超过机构最高月养老服务费12倍,公办及未具备收住条件的机构不得收取会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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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6家存管银行,会议提出“四员”定位要求:当好“合规操作的执行员”,严格落实专户专用、分账管理,严把资金划转审核关;当好“资金流动的监测员”,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及时上报大额异动、疑似挪用等风险;当好“政银协同的联络员”,配合监管检查并共享账户信息;当好“优胜劣汰的守门员”,接受动态评估,对履职不力者将采取约谈、通报直至移出名单等措施。

会议阐释了预收费监管的重要意义,指出,预收费监管是守护老年人“钱袋子”,能防范资金挪用、非法集资等风险,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下一步,青岛市民政局将以此次会议部署为起点,加快推进系统测试与协议签署,建立常态化监管与动态评估机制,通过“民政+金融”协同发力,筑牢养老服务领域资金安全防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新闻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