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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落实减负政策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18/05/21 1.1w 阅读 240 点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创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和“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出台落实系列惠民政策,为缴存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

市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将我市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规范调整为12%,允许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暂缓缴纳,每年为全市3300多家企业减负6亿多元,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将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放宽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让更多职工享受公积金优惠政策。支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高我市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将每人每次凭无房证明提取金额上限由6000元/年调整为8400元/年,凭相关租房证明的职工和配偶合计最高可提取3万元/年,减少职工租房经济压力;联合国土、住建部门,从严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拒贷限贷住房公积金行为,切实维护职工使用低息公积金贷款购房权益。推动落实降低二手房贷款评估费,统一支付职工贷款抵押登记费等利民政策,已累计为超过3.5万职工支付贷款抵押登记费268万余元。继续落实二手房贷款降低评估费措施,已累计为6500余名职工节约二手房评估费支出1960余万元,降低职工的购房成本。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新旧动能转换贡献公积金力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