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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青岛市历史建筑价值要素保护工匠技能比武大赛的通知

2023/05/23 1.8w 阅读 267 点赞

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落地落实,宣传贯彻《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保护要求,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保护更新项目修缮品质,纵深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决定举办第三届青岛市历史建筑价值要素保护工匠技能比武大赛。

 一、竞赛主题

匠心传承技艺,品质守护未来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办公室、市总工会主办,市建设工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保护和更新处、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心、市勘察设计协会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分会承办,中青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办。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赛事整体安排,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竞赛组委会主任

陈卫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邹  杰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

竞赛组委会副主任

曾  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青岛市建设工会主席

张恩刚 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张敬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保护和更新处处长

李  强 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心主任

夏纪斌 市勘察设计协会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分会秘书长

竞赛组委会成员

 申  健 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二级调研员

 杨大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保护和更新处副处长

 梁庆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保护和更新处二级调研员

 赵 娜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保护和更新处二级主任科员

 孙贵柱 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心副主任

 李庆超 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心副主任

 白计信 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心六级职员

 宋福伟 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心历史建筑保护部负责人

 赵明明 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心高级工程师

 张若洋 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心工程师

三、竞赛安排

(一)竞赛形式:实体实战,现场施工。

(二)竞赛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8月30日。

(三)竞赛对象:青岛市辖区内在建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更新工程。

(四)竞赛项目:团体项目、专项项目。

1.团体项目以一个完整独立院落为单位。

2.专项项目分屋面挂瓦专项、外墙饰面专项、木作专项价值要素保护专项等四个专项。

(1)屋面挂瓦专项:含屋面瓦,檐沟等。

(2)外墙饰面专项:含石材勾缝、灰塑、水洗砂、水刷石等。

(3)木作专项:含木楼梯、连廊、木门窗等。

(4)价值要素保护专项:各参赛院落依据设计方案自行上报六项价值要素。

(五)竞赛场地:保护建筑保护更新工程所在院落。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周三)至25日(周四)(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

(二)报名方式:以施工企业为单位报名,不限制参赛名额,一项保护更新工程作为一个参赛项目,同一施工企业可以多报。参赛单位需将《报名回执表》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到大赛组委会邮箱,邮箱:qddsjgjds@163.com。

五、竞赛议程安排

(一)启动仪式

时 间:2023年5月26日(周五)下午。

地 点: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办公室(浙江路28号圣心修道院旧址)五楼507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办公室、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参赛单位、参赛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负责人等。

议 程:主持人介绍与会领导和嘉宾;参赛单位代表发言;巡考人员代表发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致辞;市总工会领导讲话并宣布活动启动。

(二)竞赛、评分阶段

竞赛自5月30日开始,参赛人员分别在保护更新工程所在楼院开展竞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巡考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巡考打分,监理单位依职责对保护更新工程进行日常监理并依据监理情况打分,竞赛结束后,由裁判人员对项目进行总体打分并汇总评分后列出名次。(竞赛评判规则见附件1)

六、颁奖仪式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暂定)17:00—17:30。

(二)地点:上海路-吴淞路-陵县路广场。

(三)参加人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办公室、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参赛单位、参赛项目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裁判等。

(四)议程:主持人宣布获奖名单;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领导为获奖单位颁奖。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团体项目设综合奖1项、专项项目设专项奖4项、优秀组织奖3个、优秀个人奖10个(从综合奖、专项奖的一等奖中,各评选2名现场主要施工人员)。

(一)综合奖

1.设综合奖1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2.对获得综合奖一等奖的参赛单位,优先向青岛市总工会推荐申报相应称号;对获得综合奖一等奖的参赛单位奖励市场主体考核分2分,对获得综合奖二等奖的参赛单位奖励市场主体考核分1分。

(二)专项奖

1.设专项奖4项,分别为屋面挂瓦专项、外墙饰面专项、木作专项、价值要素保护专项,各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

2.对获得专项奖一等奖的参赛单位奖励市场主体考核分2分,对获得专项奖二等奖的参赛单位奖励市场主体考核分1分。

(三)优秀组织奖

按照组织参与情况设优秀组织奖3名,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参赛单位奖励市场主体考核分2分。

(四)优秀个人奖

    1.优秀个人奖共计10个。

2.在综合项目及专项项目中,对获得一等奖单位的2名现场主要施工人员,授予优秀个人奖,奖励优秀个人定制工作服,用于日常施工穿着,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附件:1、竞赛评判规则.doc

      2、

报名回执表.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总工会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赵  娜,联系电话:15966815676

史焕超,联系电话:1566648872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