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菏泽市供销社认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全国供销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在会议上的发言,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与市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菏泽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参与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宣传行动。同时,与市农业局等8部门联合成立“菏泽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工作组”,市社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结合系统实际,做出专门部署。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供销社于2019年1月7日下发了《关于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菏供销合发〔2019〕2号),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积极搞好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发挥系统优势、构建供应体系四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要求各县区供销社予以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四、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全市供销社积极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在系统内各类经营服务网点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农村消费者认清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提升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农村消费环境。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0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