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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5/06/22 1.4w 阅读 416 点赞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7日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受理电话:66573846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025年6月23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反馈问题

烟花爆竹燃放源头控制不力。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对禁燃禁放管控不坚决。2024年青岛市烟花爆竹常设零售点同比增加51家,春节期间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普遍存在,叠加不利气象条件,连续出现2天重污染天气,已超全年控制目标。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压减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量、零售点,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完成情况:压实属地责任,落实五级管控,实施总量控制,强化查处打击,2024年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实现同比改善,2025年春节期间,未发生规模性聚集燃放,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涉及市公安局的整改任务目标已完成。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的第28条问题涉及到青岛市公安局的相关职责,现将整改情况归纳如下:

牵头市联席办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压实属地职责,完善五级管控,实施总量控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打非治违、实施分级管控,提前完成2024年减点控量目标,2024年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实现同比改善。2025年春节期间,我市未发生规模性聚集燃放,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强化组织推进。联席会议成立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专班,市公安局牵头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专班,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推进作用,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2024年4月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联席办、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对燃放管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通过下发专报、督办函、调度会等多种形式,督促成员单位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二)压实管控责任。牵头市联席办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压实属地职责,明确各部门任务措施,完善五级管控体系,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发动群防群治力量、社会群众等参与管控,形成社会共治合力。组织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开展禁放范围的重新划定工作,2024年底,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均已重新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实施总量控制。充分发挥市联席办督导协调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及区(市)实施总量控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压减零售店(点)数量,同时,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我市烟花爆竹库存处于低位,未发现超量储存行为。

(四)实行分时分级管控。市联席办落实方案要求,突出重要节点,加强违规燃放环节管控,12月31日、元旦、农历小年、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初七至初九、正月十三(海神节)、正月十五、清明节、农历七月二十二(财神节)、农历十月初一等15天实行一级管控。按照一级管控工作要求,组织成员单位、区市五级管控体系等禁放管控力量,结合实际、划分时段、突出重点、全员上岗参与禁放管控。农历小年至正月十五,除一级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禁放管控力量不少于二分之一上岗;其他时间实行三级禁放管控,做好日常管理,加强重点部位巡查,严厉打击违规燃放和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市联席办制定印发全市宣传引导方案,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单位、进商户、进婚庆、进工地、进课堂”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张贴禁放宣传材料;户外大屏、交通诱导屏、地铁显示屏、街道社区电子屏;出租车、公交车、电梯移动媒体;发送禁放提醒短信、微信等提高禁放宣传知晓率和支持率。

(六)严厉打击查处。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加强打击查处,深化“打非治违”,强化对闲置院落、废旧厂房、农贸市场、沿街商铺等重点场所、区域摸排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路面查控和公共交通安全检查,依法查处非法携带、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依法打击利用网络非法宣传、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格规范寄递物流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要求,依法打击通过寄递、物流渠道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溯源查处、全链条依法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阻断非法流入渠道。

四、验收情况

2025年4月10日,青岛市公安局通过现场验收等方式,对该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我验收,经核查,已达到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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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