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
关于调整道路停车泊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维护良好静态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青岛市停车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评估,予以取消人民一路(嘉禾路至昌化路)段,道路西侧2个收费泊位(泊位编号:B440-107至B440-108)。
现面向社会公告,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将对不按规定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