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12:00
2、地点: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502会议室
3、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均应当有报考人员的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1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
3、基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工部门出具,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单凭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5712285
附件:2023年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xlsx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