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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规〔2017〕16号政策解读

2020/10/13 2.2k 阅读 412 点赞

  一、政策名称:关于印发《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

  三、享受主体: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四、享受条件: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设立的医疗保险专用账户,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

  五、主要内容:个人账户金的支付范围、计入办法、提取办法等。

  六、负责部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联系电话:85770025

  七、实施期限: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规〔2017〕16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规〔2017〕16号政策问答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