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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21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问答

2020/09/29 5.4k 阅读 202 点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对2021年度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有关筹资标准进行了明确。

  一、2021年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1年度,暂不调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其中,选择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继续按照每人每年462元的标准,选择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继续按照每人每年395元的标准,在校大学生继续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执行。

  二、如何利用个人账户缴纳居民医保?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利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例如:某职工参保人的子女是我市在校学生,在通过学校办理居民医保缴费后,该职工可关注“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人账户近亲属共用”模块,从其本人的个人账户金中,将为子女缴纳的居民医保费金额395元提取到本人的银行卡账户上进行使用。

  三、缴费渠道有哪些?

  按照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渠道,城乡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和费款核定后,可通过银行扣款(批扣)、银行查询缴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费(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APP、自助办税机)、服务大厅缴费(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完成居民医保费缴纳。对个人办理缴费业务也可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目前办理居民医保费缴纳的银行有: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上述银行各网点均可以办理。其中,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已开通网上及手机银行办理业务。


  关于明确2021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发〔2020〕19号)

  《关于明确2021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