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锡君同志一行来到青岛宁夏路小学进行“一法一条例”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地检查。市南区委书记华玉松同志、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韩东同志、市南区政府副区长辛民志同志、市南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轶强同志陪同视察。
作为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市心理学科教学改革试验基地,青岛宁夏路小学投资百万高标准配置了5间心理专用功能室,分为心理辅导、心理测评、心理训练等主体部分。检查人员实地参观了学校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心理教师详实地介绍了心理功能室的使用和中心服务功能。依据学生、教师、家长不同人群的特点,学校采用多种方式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心理大讲堂、心理训练营、亲子心理沙龙、个体辅导、团体辅导等。
检查组一行与市、区教育部门领导边参观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充分肯定了学校在“一法一条例”学生心理健康方面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有效举措,尤其对学校开展的“‘疫’心阳光、快乐成长”学生团队、个别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咨询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一步,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刚刚下发的《关于扎实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试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积极有效地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和身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