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规定,青岛培文学校拟成立登记,现对其负责人拟任人选公示如下:
郝 新 拟任青岛培文学校理事长
李新华 拟任青岛培文学校校长、副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中共青岛市民办教育机构行业委员会反映。
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85912946。
中共青岛市民办教育机构行业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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