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单位:
为解决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平台系统、测量标准以及测量工具不统一,专业人员人手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市教育局决定遴选第三方心理健康专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服务范围
经青岛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的第三方机构,与中小学校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签订服务合同,第三方机构业务范围需具备心理健康服务、心理健康培训,有能力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平台系统、测量工具,平台能分析记录测评数据、生成个体及团体报告、形成学生电子心理成长档案、提供后续跟踪等相关服务。
二、申请条件
第三方机构是指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内部组织机构完整,具备一定数量的心理专业人才储备资源、专业设施设备,能够为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测试系统、测量工具、组织测评、记录数据与分析、生成个体及团体报告、形成学生电子心理成长档案、提供后续跟踪、专家督导、危机干预支持等服务。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完整的内部组织架构,内部组织机构健全,财务、资产、人员管理制度完备;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场所、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正常经营,遵纪守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心理专业储备人才和专家;
(六)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
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一)机构资质证件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单位运营管理制度;
(三)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附件1);
(六)申请表(附件2);
(七)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4);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
(十)近三年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6);
(十一)单位主要从业人员一览表(附件7);
(十二)单位服务技术方案文档:包含对本次申请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及响应情况、服务方案、工作业绩或以往案例的材料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十三)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件。
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应以中文表述,按顺序编排,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双面打印,有目录页码)应装订成册并加盖机构公章,于2023年7月5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送至青岛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处(市南区闽江路7号,府新大厦2206房间,邮编:266071),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qdsjyjjtjyc@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核
(一)由青岛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处负责受理申请,接收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
(二)青岛市教育局组成工作机构组织对申请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资质审查,择优形成建议名单。
(三)对建议名单进行公示。
(四)入选的服务机构,服务期限3年。
五、第三方机构业务服务要求
入选的第三方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根据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业务范围,及时与有关学校联系,独立开展相关工作。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一)平台要求
选用专业化、信息化综合智慧云平台系统,采取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开展心理测评服务。
1.平台可实现智能任务下发功能,对于任务完成情况实时统计,掌握进度信息。
2.平台可实现分级管理功能,设置管理权限,支持不同用户端口,数据信息安全保密。
3.平台可实现数据记录与分析功能,生成个体及团体报告,形成学生电子心理成长档案,实时数据更新,监测危机问题。
4.平台可根据需要向学生、家长、教师不同客户端推送个体报告。
5.平台针对需重点关注学生具有动态追踪功能,有利于学校开展后续心理服务。
6.平台部署的有关要求:
(1)平台需接入青岛教育e平台,实现单点登录和数据交换共享。用户能够从e平台访问。相关数据能够汇聚至e平台。
(2)平台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或以上要求,并通过等保测评。
(3)按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严格技术防护和管理机制,全方位严格保护测评数据安全,杜绝信息泄露风险。未经委托方书面允许,不得将数据泄露给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将数据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数据存储位置或保留数据副本,平台管理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应签订保密承诺书。且第三方机构不可将数据样本用于本机构的具体学术研究、发表等。
7.有专业的运维队伍,可以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服务。
(二)工具要求
选择适合不同年龄段心理特点,且近期经过重新标准化的国内外经典测验。
1.检测内容应覆盖全面,量表选择既有症状取向,也有发展性问题;既可以进行预警性测评,也能进行成长性测评。
2.量表条目的表述应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赞许性影响。条目通俗性、量表信度效度均应达到心理测量学质量要求。
3.能够较为精准地评估出学生的真实心理健康情况,生成个体、班级报告、年级报告和学校报告;个体报告应有提供给学生、家长、教师的不同版本;对于需关注学生能够实现分级预警及动态追踪。
4.无论选择国外量表还是国内开发量表,量表常模应在三年内进行过中国常模的修订。国外量表须具有国内使用的版权,国内外量表的使用均需符合中国心理学《心理测验管理条例》的规定,因量表版权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第三方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5.为提高测评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应针对三个学段分别提供量表,包括小学(1-6年级)、初中、高中全学段的全体中小学生,其中,小学段应同时包含自评量表和他评量表,初中、高中以自评量表为主。
(三)测评服务要求
1.有落地周密的测评方案;
2.有具体有效的服务内容;
3.有清晰明了的服务流程;
4.有线下线上的服务团队;
5.有分类明确的呈现成果;
6.有延伸服务的具体措施。
(四)价格要求
每年9-11月份测评1次,每个学生8元。学校可根据实际与第三方机构商洽增加服务内容,增加的服务费用由双方自行商定。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机构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第三方机构应按照《方案》和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编制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就服务要求等做出实质性响应。第三方机构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第三方机构应对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学校应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第三方机构应按照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五)申请材料中的证件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其余材料不予退回。
(六)如有问题请拨打青岛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处工作电话(85913741)咨询。
附件:1.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2.申请表
3.基本情况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近三年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7.单位主要从业人员一览表
青岛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