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管理办法》(青教规〔2020〕1号)、《青岛市中小学生社会课堂管理办法(试行)》(青教通字〔2020〕51号)的有关要求,经有关基地(场馆)自主申报、区市审核、专家评审和实地考查等程序,拟命名“青岛中和红色研学旅行综合实践基地”等26处基地为青岛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名单见附件1),拟将“青岛海发智慧农业产业园”等14处场馆(场所)纳入青岛市第八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名单见附件2)。同时,市教育局对第一批至第六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场馆(场所)进行了复评,拟认定“爱与乐博物馆”等155家单位通过复评。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青岛市教育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教育局思政德育处,联系电话:85912275;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2019房间,邮编:266071。
附件:1.拟命名为青岛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的单位名单
2.拟命名为青岛市第八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的单位名单
3.拟复评通过的青岛市第一批至第六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名单
青岛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