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中小学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12月份举办2022年全市中小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暨第三届校园法治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要继续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进一步提升学讲宪法活动的参与率和覆盖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重点组织学生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与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法治意识。市教育局在青岛教育e平台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云课堂”(在青岛教育e平台首页点击链接或访问:https://www.qdedu.net/eportal/ui?pageId=6902&articleKey=116905&columnId=6824),提供宪法教育示范课例以及宪法主题讲座、演讲、微电影等资源,供学习宣传使用,相关资源将于12月2日开放。
(二)开展“同上一堂宪法教育课”活动。前期,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征集宪法教育示范课例并进行了遴选打磨,各中小学校要登录“青少年法治教育云课堂”,选择适合的课程内容,利用主题班会课或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结合实际,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观看;或将有关课例学习与法治讲座、观看法治纪录片等相结合,增强宪法教育实效。
(三)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期间,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各学校可结合实际,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收看网络直播并跟读(宪法晨读内容见附件1)。
(四)举办第三届校园法治文化节。各中小学校可以采取设立法治长廊、主题墙、宣传栏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氛围。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法治辅导员作用,组织模拟法庭等法治体验活动。组织学生国旗下诵读宪法、学唱法治歌曲,制作法治主题剪纸、书法、绘画作品,制作法治板报、手抄报等。制作展播法治微电影、法治微视频和法治动漫作品,编排法治情景剧等。要加强校园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的宣传,及时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展示推广,提升校园法治文化节影响力。
12月1日14:30,市教育局将举行2022年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成果线上展播。请各学校扫描直播二维码(见附件2)进入直播平台线上同步观看或利用主题班会课、法治课程等观看回放。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校园法治文化节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各项活动开展期间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活动特色亮点和教育成果。各区市教体局、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校数量、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观看线上成果展播等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照片、视频等)等材料电子版于12月14日报送至指定邮箱(qdjyjfgc@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孙凯瑞、吴艳,联系电话:85912932。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2.2022年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成果线上展播二维码
青岛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2.2022年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成果线上展播二维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