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行办学校:
《青岛市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7〕62号)印发以来,全市各中小学校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提升育人工作的全员性、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方面创造了许多宝贵的工作案例。为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根据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各单位征集工作案例和亮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
二、案例标准
(一)突出主题。报送的案例要符合全员育人导师制的工作要求,主题突出、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多样,有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突出创新。报送的案例要聚焦工作重点、难点,在理念上有创新,实践上有创造,避免千篇一律、面面俱到、泛泛而谈。
(三)突出实效。报送的案例应该是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在实践中见到明显成效,现在仍在进行之中,具有良好发展态势和应用前景,可资可鉴、可效可学。
三、案例格式
(一)案例内容。一般应包括主要做法、实际成效、经验启示等情况。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附管理办法、媒体宣传报道等证明材料。
(二)篇幅形式。一案例一报评。每个案例篇幅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提供与案例相关图片3张。图片为jpg格式原图,图片大小不小于1M,画面清晰,构图完整,附带文字说明。
四、其他要求
各区市教体局、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案例推荐工作,精心组织,深挖细掘,悉心培育,把立得住、过得硬、叫得响的案例总结推选出来,创立特色品牌。各区市教体局可推荐3—5个工作案例,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行办学校可推荐1个工作案例。请于5月27日前将申报案例电子版通过金宏报市教育局思想政治与德育工作处。邮件标题请注明: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案例申报。市教育局将对优秀案例择优推广。
联系人:刘俊杰,联系电话:85912275
附件:案例基本格式
青岛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案例基本格式
(标题,方正小标宋二号字、居中)
申报单位:(楷体_GB2312,3号字)
执笔人及联系电话:(楷体_GB2312,3号字)
正文,仿宋_GB2312,3号字
一、 一级标题 黑体
(二) 二级标题 楷体_GB2312
3. 三级标题 仿宋_GB2312
(4) 四级标题 仿宋_GB2312
行距:固定值28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