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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2021/12/30 6.5k 阅读 95 点赞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生统一装质量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09〕95号)

  2.《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青教办字〔2009〕196号)

  3.《推进局属学校校服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青教办字〔2017〕28号)

  4.《关于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标准化统一监管的通知》(青教办字〔2017〕44号)

  5.《青岛市教育评价第三方机构库管理意见(试行)》(青教通字〔2018〕72号)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