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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突出贡献个人的公示

2021/10/24 1.2w 阅读 514 点赞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突出贡献奖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了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突出贡献个人推荐工作,拟确定表扬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先进单位97个,先进个人200名,突出贡献个人18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需在相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要相关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电话。逾期或不按照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5913422,通讯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电子邮箱:qdsjyjxqjyc@qd.shandong.cn。

  附件:1.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先进单位推荐汇总表

             2.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3.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突出贡献个人推荐汇总表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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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生信息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