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在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下,2020年度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职称副高级评审委员会和青岛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对相应专业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3日。
在公示期内,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向市教育局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涉及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准确,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2楼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邮编:266023,联系电话:81703632
附件:1.2020年度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0年度青岛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