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诵古今经典、书华夏文明、讲英雄故事、画时尚都市”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举办了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展示暨中华经典校园诵读活动(云展演活动),确定了各奖项获奖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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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