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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公示

2020/11/30 6.2k 阅读 110 点赞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5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查,主管部门推荐考察,青岛市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推选委员会评议表决,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对拟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的我市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人选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日至12月4日。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举报人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涉及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准确。

       通讯地址: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邮编:266023。

附件:青岛市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公示名单

青岛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日

        青岛市第十批山东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公示名单.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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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