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0〕24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近日,青岛市教育局成立了青岛市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对《山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中适合我市教科书版本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了评议,确定了我市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单位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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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