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青岛市教育局对直属民办学校2021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年检,现将第二批年检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被公布为合格等次的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被公布为不合格等次及限期整改的学校,要对包括党建工作在内的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期为3个月,经教育主管部门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办学。终止办学的学校,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善后工作。
附件:青岛市民办学校2021年度办学年检情况第二批公告
青岛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政策政策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局属民办学校2021年度办学年检第二批学校名单的通知
2022/09/29 1.2w 阅读 437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