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推进“八五”青少年普法工作,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法治社会、法治青岛建设迈上新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各级“八五”普法规划,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全面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目标,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增强法治教育实效,推动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制度先行、系统保障。着力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法治教育师资配备、培训、激励机制,法治副校长遴选机制以及示范学校创建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完善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监督保障体系。
(二)育人为本、守正创新。遵循新时代青少年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立足于学生成长、成才、成功,更新法治教育理念,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完善法治教育体系。注重发挥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作用,带动法治教育创新发展。
(三)文化引领、融合渗透。坚持渗透式教育,发挥学校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注重法治氛围营造和学科法治教育资源整合,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等有机融合,把法治教育融入法治实践、融入日常生活、融入依法治教全过程。
(四)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充分尊重不同区域、学校实际,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符合本地特色的法治教育模式。加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法治教育合力。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法治课程提质行动
1.强化法治课程落实,提升法治课程实施质量。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思想政治》、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推广情景法、启发式、项目式、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法治教育吸引力和实效性。建立法治课程教学观摩、集体备课和交流研讨机制,指导学校加大校本教研力度。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对法治知识的考察,发挥考试评价的引导作用。(责任处室:基教处、职教处、教科院、招考院)
2.强化多学科渗透,推进课程法治建设。深入挖掘各学科蕴含的法治教育内涵,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内容融入相关学科教学,拓展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推动全学科渗透、全要素育人。(责任处室:教科院、法规处)
3.强化大中小学协同,推动法治教育一体化实施。成立法治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发挥高校法治教育专业资源引领作用,提升法治教育专业化水平。鼓励支持中小学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编写制作符合学生特点的法治教育校本课程、法治案例评析、影像资料等,并组织评选和展示推广。(责任处室:法规处、教科院)
4.强化线上资源供给,丰富法治课程资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普法内容供给结构,逐步建立法治教育教学资源支持系统。开发“法治云课堂”。推广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等线上法治教育资源的运用。(责任处室:法规处、教科院)
(二)实施法治教育活动常态化行动
5.推动宪法教育活动常态化。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设计分学段宪法教育内容,开发一批宪法教育示范课例,建立宪法教育优质课例资源库。利用法治课、班队会、晨读等组织宪法知识集体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辅导机制,提升宪法知识学习质量。依托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组织中小学生全员参与“宪法卫士”网上学习,实现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覆盖。推动法治教育活动与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的融合,开展“节赛会展演”系列活动,组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微视频大赛等系列竞赛和“同上一堂宪法教育课”等集中学习,举办校园法治文化节,丰富“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形式和内容。在青少年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采取歌唱、舞蹈、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弘扬宪法精神。(责任处室:法规处、教科院、思政德育处)
6.推动法治实践活动常态化。依托国旗下演讲、开学第一课、主题团队日、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活动载体,一体策划落实法治实践活动,保障中小学生在每年的综合实践中至少安排半天法治实践活动。实施模拟法庭普及计划,确保中小学生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均能参加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实施“走进”系列法治实践计划,组织学生走进法院、走进检察院、走进律师事务所、走进人大常委会机关,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和力量。实施中小学法治社团(兴趣小组)建设计划,鼓励支持中小学引进专业资源,指导学生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到2025年,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分别培育10个示范性学生法治社团(兴趣小组),并推出一批模拟法庭、法治微电影、法治情景剧示范作品。(责任处室:法规处、基教处、职教处、思政德育处)
(三)实施法治教育队伍专业化建设行动
7.打造业务精良的中小学法治课教师队伍。实施中小学法治课专业教师配备计划,支持思政课教师参加法律专业继续教育,鼓励中小学招聘法律类专业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教师,逐步提高法治教育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推动法治教育专业教师配备与法治课程设置相匹配。实施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完善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培训体系,五年内对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实施法治教育名师培养计划,结合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培养法治教育名师、优秀法治教师团队和教学科研骨干。建立法治课教师专业发展平台,鼓励支持在校本课程中开设专题法治教育课并参加市级优质课评比,鼓励支持教师开展法治教育研究并参加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评选,在市级思政示范课、优秀校本德育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例评选、思政课教学比赛、思政课教学设计大赛以及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名师培养中对法治教育课实行单列管理。(责任处室:教师处、法规处、思政德育处、教科院)
8.打造熟悉教育的中小学法治兼职教师队伍。加强法治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学校聘任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治辅导员,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干部以及在校法学专业大学生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建立市普法讲师团指导、服务学校法治教育常态化机制。(责任处室:法规处)
(四)实施法治教育阵地拓展行动
9.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在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法治特色,鼓励学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园地(宣传栏),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置法治宣传板块,每个学校至少建设一处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标准,将法治校园纳入阳光校园创建。(责任处室:法规处、思政德育处)
10.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和社会课堂建设规划,逐步实现每所中小学校都能在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社会课堂开展法治教学活动,每名中小学生都能参与实践基地和社会课堂的法治教学活动。推动建设独立设置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或在综合实践基地中建设法治教育专区,到2025年,争取创建1-2个国家级、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进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各区市在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分别建成至少1个示范性法治资源教室。(责任处室:法规处、思政德育处)
11.加强家庭法治教育能力建设。完善法治教育家校合作机制,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编制教育法律法规之家长应知应会指导手册,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等活动,依托家校合作网、教育访谈节目等平台,开展家庭法治教育指导,提升家长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教育能力。发挥学生法治教育对家长的作用,拓展学校法治教育的影响,引导家长成为子女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责任处室:家教处、法规处)
(五)实施部门协同普法行动
12.健全部门协同普法工作体系。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联盟,完善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活动的统筹和校内外法治教育资源整合运用。(责任处室:法规处)
13.有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建立青少年法治应需服务机制,完善预申报和清单管理制度。依托各级政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普法职能部门优质专业资源,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政策和案例研究,开发法治教育专题课程和讲义,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活动。(责任处室:法规处、基教处、职教处、安全处、思政德育处)
14.协同打造精品普法团队和阵地。联合出台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的政策文件,健全选聘、激励、考核等制度,鼓励支持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公职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依托部门资源,挂牌成立一批青少年校外法治教育基地,为中小学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处室:法规处、思政德育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各区市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教育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区市“八五”普法重点内容,纳入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系。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法治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中小学高质量发展评价。(责任处室:法规处、督导室)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普法责任部门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政策、制度、机制保障。鼓励区市和学校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经费。各级教科研部门加强法治教育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中小学做好课程和活动实施,提升法治教育水平。(责任处室:法规处、财务处、教科院)
(三)完善激励机制。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竞赛体系,探索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法治课教师以及法治教育创新案例的评选、表彰和表扬机制。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岗位聘任、专业发展、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向一线法治课教师倾斜。法治课教师指导开展实践活动、进行团体竞赛辅导等应按照实际课时相应计算工作量,进行宣传、讲座、个别指导等在计入工作量时统筹考虑。(责任处室:法规处、教师处、思政德育处)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