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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的通知

2021/10/26 1.3w 阅读 113 点赞

各区、市教体局、发改委,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属各高校,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后勤字〔202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山东省绿色学校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属各高校、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职、民办学校)。

  二、申报条件

  依照《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自评分达80分及以上,且近一年内未受到生态环保相关处罚;高校校园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新校区达到 45%以上);中小学校校园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新校区达到40%以上)。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好创建工作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区市要做好本辖区内绿色学校创建的组织工作,按照分级推荐,分级审验的原则,以不低于规定比例推荐上报第一批绿色学校名单(各年度创建计划分解表详见附件2)。

  (二)近年来已获得省、市级“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应当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质量,积极参加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申报工作,市教育局将予以优先推荐。

  (三)各区市组织本辖区绿色学校创建验收认定等工作,汇总验收合格学校名单,11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青岛市XX区山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附件3)、验收工作总结等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市教育后勤服务保障中心节能科(延安一路29号乙504室)。市教育局将对上报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四)市属各高校、局属学校(含民办)于11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并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绿色学校申报表》附创建评估表、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后勤服务保障中心节能科(延安一路29号乙504室)。市教育局将对相关学校进行审查验收。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王珊,联系电话:82734199

  附件:1.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2.青岛市山东省“绿色学校”(2021年-2022年)创建申报计划表

             3.青岛市XX区山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青教通字〔2021〕122号附件1.doc

青教通字〔2021〕122号附件2-3.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