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体育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驻青高校,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制定了《青岛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4日
青岛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为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含大、中、小学、幼儿园,下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发挥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8〕13号)和《2019年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青垃圾分类〔2019〕1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部署,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加快建立本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和长效宣传教育机制,推进以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为主要抓手的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和阳光校园建设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全体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为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施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进校园。到2019年底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覆盖率100%,2020年底师生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
1.明确分类标准。按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校园垃圾产生实际,我市学校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强制分类方式,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行源头分流。
2. 建立管理台账。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责任。各单位配置分类指导员,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做好分类统计等工作。
3. 规范配置设施。按照《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在校园内、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场所正确设置各类分类收集容器(收集点)、标志牌和宣传设施。
4. 正确分类投放。做好分类投放的指导、引导和劝导工作,确保各类垃圾准确分类投放。产生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应按要求定时定点投放。
(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普及宣传。按照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站、网站、橱窗、板报、宣传栏、班会课等载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全面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和社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组织教育教学。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课堂教学,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学校要根据实际和教育特色,科学规划,系统设计,借鉴运用知识读本,开发垃圾分类特色课程。义务教育段、高中段垃圾分类教学,可以与地方和学校课程共用课时,也可与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教育活动结合实施,累计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
3.进行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鼓励师生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建设美丽青岛”“阳光校园” “光盘行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
4.开展达标创建活动。组织垃圾分类教育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并将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绿色(节约型)学校”评估指标之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科技发明,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在学校素质教育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以“红色”引领“绿色”,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员参与。成立垃圾分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处)室和联络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出台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当地城管等部门,加强与社区联系,落实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要求,邀请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教研指导,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建立学校教学、德育、后勤等部门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内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按照全市部署,市、区两级要加大对垃圾分类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垃圾分类进校园工作持续推进。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环保节约的原则自行组织采购符合青岛垃圾分类工作地方实际的知识读本,由学校统一循环使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四)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全覆盖。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将已命名的“绿色(节约型)学校”纳入率先示范范围,整体推进,确保完成全覆盖目标。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学校垃圾分类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各区(市)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