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青岛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青教通字〔2019〕47号)文件要求,深化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我市自2017年开始开展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近日,青岛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经评审,确定新增青岛商务学校精酿啤酒创客工坊、青岛华夏职业学校华夏茂通商学院、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信息服务产教运营中心项目,现予以公布。
希望相关项目学校严格按照《关于申报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70号)要求,积极做好相关试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王泗卷 联系电话:85912428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